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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锦)近日,针对今年一季度部分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同比明显变差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向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及银川市金凤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固原市原州区、青铜峡市、隆德县、西吉县发出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就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警示要求。
监测数据显示,一季度,吴忠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5.6%,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全区最大;中卫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8.9%,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下降幅度全区第二;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3%,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扣除沙尘天气影响,吴忠市PM_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2%,臭氧浓度上升幅度为五市最高;中卫市PM_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8.4%;宁东基地PM_10平均浓度和臭氧平均浓度上升幅度均为全区最高。
8个市辖区中,金凤区、大武口区、原州区优良天数比例均同比下降。扣除沙尘天气影响,金凤区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两降四升”,臭氧浓度上升幅度最大;大武口区PM_10、SO_2平均浓度上升;原州区PM_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9%,上升幅度最大。14个县(市、区)中,青铜峡市优良天数比例下降幅度最大,隆德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西吉县SO_2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66.7%,上升幅度最大。
从气象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形势来看,在气象条件总体不利的情况下,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和金凤区、大武口区、原州区、青铜峡市、隆德县、西吉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较为严峻,需要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控制措施。
按照警示要求,各地要全面客观分析一季度污染天气过程成因及应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污染治理状况、污染来源及大气攻坚措施落实、机制运行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攻坚举措。坚决杜绝“不监管、不处罚”等执法监管不严问题,严厉打击监控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